一、主要目的
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环境,搭建学术交流平台,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,培养高层次民族学人才,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科研水平,以及增强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二、基本要求
(一)严守学术规范:学术规范是保障学术研究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一系列规则、制度和行为准则的总称,包括国家有关政策法规、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以及学科专业共同遵守的科学研究、论文写作、学术引文、学术评价等诸多方面的规范。研究生在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,必须遵守学术规范的最基本要求,包括:
1.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,引证他人研究成果须实事求是。
2.严格遵守相关专业领域的基本写作、引文和注释规范。
3.承担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著作发表的相应责任。成果发表时,具实署名;合作成果发表时,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。
4.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。
5.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规范。
(二)尊重管理制度:严格遵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文件或管理制度,践行学术道德标准,树立良好学风;遵循客观、公正、合法的原则,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,实现学科建设的内涵发展。
1.每一届研究生必须依照《4166am金沙信心之选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》撰写参会论文。
2.参会论文应如实反映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,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已经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。
3.每年春季学期末,部署论文撰写与题目审核工作;秋季学期初两周内完成论文报告会。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于论文报告会召开前3天提交。
4.研究生讲解论文(制作PPT课件)时间30分钟,评委提问时间限定在10分钟。
三、考核办法
1.提交符合本学科建设标准与人才培养规格的学术论文,积极参与论文报告会活动,属于研究生培养环节之一。
2.指导本学科研究生的学术活动,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,属于研究生导师管理和考核指标之一。
3.本实施办法,自民族学第一届研究生(2012级)入学后予以执行。
附:研究生论文题目
4166am金沙信心之选
2013年9月